×

商品房 房产 房屋预售

商品房预售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名词解释)

嘉兴 嘉兴 发表于2025-04-19 02:51:50 浏览73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怎样的?

1、法律分析: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律主观: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

商品房预售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名词解释)

3、商品房预售 ,是指发展商将尚未建成、取得大产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根据预售合同支付房款并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发展商办理大产证后取得小产证的房屋买卖形式。

4、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具体来说,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称为期房。

5、商品房预售的概况及价值 所谓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制度。 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逐步建立的。

6、商品房预售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简单地理解就是房子还没建好,就可以出售给购房者。它相对于一般的现房买卖,被称之为期房买卖。

商品房预售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名词解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

1、法律分析:开发商准备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证等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3、然后,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并汇同其它的材料上报到建设局。最后,建设局对房产项目进行现场查勘和审核,符合条件的房产项目予以作出行政上的许可认定,同时在一定期限内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4、管理预售证发放的领导,对呈交上来并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签发之后便会送达至开发商的手中。公示 对于审核通过的开发商,会对其进行公示。

商品房预售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名词解释)

5、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商品房预售制度什么时候开始的

商品房预售制度开始于1994年。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改革过程中引入的一项政策。1994年,中国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正式确立了商品房预售制度。

房屋预售制度是香港商人霍英东1953年提出来的,霍英东提出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随后,这一制度由香港传入内地。

商品房的预售制度是在1953年,由香港的霍英东正式提出的,一开始并没有在大陆实施,不过到了1994年的时候,这个制度才正是在大陆开始执行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短时间之内这种预售制度应该是不会取消的。

霍英东。房产预售是是香港商人霍英东1953年提出来的,一开始房产预售的制度是在香港开始的,后来由香港传入内地,成为了新房销售的主要方式,一直被沿用至今。

国家规定商品房期房预售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并 取得土地使用权 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向消费者预售房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必须已经向政府主管部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还有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应该具备哪五证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政策,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五证才可以。

预售制度只有中国有吗

1、并不是只有中国有。预售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得房地产预售证书后开始出售房地产的一种制度。根据查询网易网信息显示,除中国外,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均存在商品房的预售制度或类预售制度。

2、预售制度并非我国独有政策,较多国家和地区都允许新建房屋在竣工前进行销售,即采用商品房预售制度。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统计,2004年预售房占新房销售的比例为76%。新加坡、中国香港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预售率在90%左右。

3、房屋预售制度是香港商人霍英东1953年提出来的,霍英东提出“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随后,这一制度由香港传入内地。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法律客观:《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房地产预售管理办法》于2007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是我国首个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监管和规范的法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品房预售制度名词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